An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ODM) is a company which designs and manufactures a product which is specified and eventually by another firm for sale. Such companies allow the brand firm to produce (either as a supplement or solely) without having to engage in the organization or running of a factory. ODMs have grown in size in recent years and many are now sufficient in size to handle production for multiple clients, often providing a large portion of overall production. A primary attribute of this is that the ODM owns and/or designs in-house the products that are branded by the buying firm. This is in contrast to a (CM). ODMs create their own and are very proactive in it. Most of their patents are filed in the US, Taiwan and China. Very few are filed in Japan or the EU.
OEM和ODM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产品设计方案——不管整体设计是由谁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为第三方提供采用该设计的产品;而后者从设计到生产都由生产方自行完成,在产品成型后贴牌方买走的。生产方是否能为第三方生产同样的产品,取决于贴牌方是否买断该设计方案。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的话,制造商有权自己组织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说白了,OEM和ODM的不同点,核心就在于产品究竟是谁享有知识产权,如果是委托方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称的“代工”;而如果是生产者所进行的整体设计,那就是ODM,俗称“贴牌”。
那么ODM又是什么的呢?原来某些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会被别的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做一些比较小的设计上的改动进行生产。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制的时间。业内习惯称之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的英文缩写)。譬如A公司把B公司设计出的产品做一点小的改动后生产出来,并且以自己的品牌来销售,那么B公司也就是为A公司做ODM而不是OEM。这样的产品在国产手机中比较多,每个国产手机商都走过这样的路。说,就是利用别人的设计来做产品。
OEM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生产),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
A方看中B方的生产能力,让B方生产A方设计的产品,用A方商标。对B方来说,这叫OEM;
A方的技术和设计,被B方看中,B方引进生产,贴上B方标签,这叫ODM;
A自行创立A品牌,生产、销售拥有A品牌的产品;称为OBM。
JDM,意为“联合研发制造商”。它跨过了OEM,比ODM又进了一步,合作双方的关系更为密切。ODM是制造商研发了多款产品,让品牌企业来挑选。JDM,则是制造商和品牌企业共同协商确定产品方案,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研发,然后由制造商制造,品牌企业销售。JDM,合作双方已经融为一体,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标明确,效率更高。只有制造商在技术上达到一定水准和合作达到更高的信任度之后,才会出现JDM的合作形式。由于合作研发的介入阶段不同,就有了富士康更确切的区分,JDVM和JDSM。